荆州市荆州区荆中路10号(原食品公司大楼)一层103号资产一年期承租权
租赁底价:¥5.460000 万元/年 挂牌时间:2020-04-14 至 2020-04-26
项目编号:C20007-2 保证金: 1.000000万元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租期:1年 业主:荆州市城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出租申请与承诺 |
|||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标的信息 |
|||
项目名称 |
荆州市荆州区荆中路10号(原食品公司大楼)一层103号资产一年期承租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0-04-14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0-04-26 |
项目编号 |
C20007-2 |
挂牌价格 |
5.46万元/1年 |
标的所在地 |
湖北省-荆州市 荆州市荆州区荆中路10号(原食品公司大楼)一层103号 |
||
租期 |
1年 |
免租期 |
无免租期 |
首年租金(万元) |
5.46 |
租赁期总租金(万元) |
5.46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71.38㎡ |
出租用途 |
商业经营 |
目前状态 |
闲置 |
||
标的介绍 |
|
出租方信息 |
|
出租方名称 |
荆州市城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评估信息 |
|
评估机构 |
荆州楚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19年7月1日 |
租赁价格评估值(元) |
72800元/年 |
批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一、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0-04-14 |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0-04-26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度一次性支付租金。 |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人民币 1万元报名保证金到荆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荆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为准),并于截止日17时(法定工作时间)前持保证金进账凭证及有效证件到荆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取得承租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2、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年租金及产权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荆州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承租方须同意荆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4、本次资产招租是以出租方提供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荆楚评报字【2019】第037-4号)所列资产进行挂牌招租。承租方须在支付完全年租金及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完成资产的交接,并对移交清单进行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视为移交完毕。 5、本次资产招租是以现状进行,意向承租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招租资产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招租资产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招租资产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6、本次招租资产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
重大事项披露 |
1、荆州市荆州区荆中路10号(原食品公司大楼)一层103号资产租期为1年,无装修期。 2、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指定账户缴纳年租金百分之十的租赁押金。 3、根据国资委《荆国资发【2020】6号》文件精神,2020年5-10月租金减半收取,挂牌金额为享受减免政策后的租金,如果竞价产生增幅,增幅部分不再享受减免政策。 4、承租方要准守《出租场所安全管理协议》约定。 5、房屋如需改造,承租方书面提供装修改造方案,报城发物业审批通过后实施。 |
||
二、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1、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2、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确定承租方; 3、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现场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
||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
否 |
||
报价方式 |
在现场竞价会填写报价函进行报价 |
||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租赁包按固定金额收取保证金,固定保证金金额为10,000.00元。 |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荆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荆州大桥支行 账号:565168681456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费后,余额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成为承租方者,该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费后,余额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未能成为承租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荆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荆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荆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荆州市产权交易中心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不签订租赁合同的; ③以现场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内不签订租赁合同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租赁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荆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魏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荆州市沙北新区楚天都市朗园22号楼3楼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0716-4088512 |
内容附件: 《房屋租赁合同》-荆中路10号一层103号
内容附件: 《出租场所安全管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