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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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C23084 |
转让底价 |
0.1335万元 |
项目名称 |
报废办公用品(电脑、打印机、点钞机、保险柜等)公开转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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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2023-10-0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0-19 |
标的所在地区 |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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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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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
报废办公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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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说明 |
报废办公用品为电脑、打印机、点钞机、保险柜等,明细详见《报废办公用品明细表》,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在公告附件中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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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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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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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3-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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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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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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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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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的报废办公用品按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前往标的现场踏勘标的物,意向受让方到现场实地确认数量、质量,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报废办公用品的数量、质量、移交、拆除、装卸、转运及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报废办公用品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2.本次转让的报废办公用品成交后,受让方自行承担拆除、装卸及运输等相关事项和费用。 3.在拆除、装卸及运输中所涉及到的安全责任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受让方交纳了全部转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进行转让标的资产的交接,并办理标的资产的移交手续。 5.请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限内自行到标的现场踏勘,标的踏勘联系人:魏经理,联系电话:18086181885,踏勘地址:荆州市沙市区楚天都市朗园22号楼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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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人民币400元交易保证金到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于截止日17时(法定工作时间)前持保证金进账凭证及有效证件到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保证金和交易价款不接受第三方代付。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并于《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3.本次转让是以湖北智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鄂智评报字(2023)第113号》资产评估报告所列办公用品资产进行挂牌。受让方须在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资产的交接,并对移交清单进行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视为移交完毕。 4.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5.本次转让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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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置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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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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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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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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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3.保证金及交易价款不接受第三方代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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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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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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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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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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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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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3859 0188 0000 12039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沙北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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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费后,余额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成为受让方者,该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费后,余额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未能成为受让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三个工作日内不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三个工作日内不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的;④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费用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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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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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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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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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湖北智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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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荆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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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
2023年9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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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3年8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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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文号 |
《鄂智评报字(2023)第1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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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评估值(万元) |
0.133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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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净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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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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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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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 |
魏经理 0716-4088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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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地址 |
荆州市沙北新区楚天都市朗园22号楼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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