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高家园二期底商147间商铺五年租赁经营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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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底价: ¥313.44 万元/年 |
挂牌时间:2021-12-3至2021-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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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G21171 |
保证金:50万元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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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 期:5年 |
业 主:湖北省华中农业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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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申请与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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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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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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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农高家园二期底商147间商铺五年租赁经营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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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21-12-3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1-12-30 |
项目编号 |
G21171 |
挂牌价格 |
¥313.44 万元/年 |
标的所在地 |
农高家园二期小区位于核心区复兴大道延长线以南、马跑泉路以北、三红路以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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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 |
5年 |
免租期 |
3个月 |
首年租金(元) |
3134400.00 |
租赁期总租金(元) |
16640956.00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15364.99㎡ |
出租用途 |
商业 |
目前状态 |
闲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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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介绍 |
农高家园二期小区位于核心区复兴大道延长线以南、马跑泉路以北、三红路以西,规划用途为商业,商铺现状部为毛坯,整体承租147间商铺的承租人应对所有商铺进行全面的招商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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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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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湖北省华中农业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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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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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武汉天马房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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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1年6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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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价格评估值(元) |
3134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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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备案)机构 |
湖北省联投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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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
2021年9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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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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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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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时间 |
2021-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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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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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度支付租金。首年租金由交易机构代收,剩余年度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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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递增方式 |
第二年起每年增加前一年租金的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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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于截止日17时(法定工作时间)前持保证金进账凭证及有效证件到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取得承租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2、承租方同意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凭出租方提供的交易价款转款函将交易价款一次性转到出租方指定帐户。
3、本次招租是以出租方提供的《租赁申请书》及《资产评估报告》(武天评报资字﹝2021﹞004号)为准挂牌。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时交清交易服务费后领取《承租资格确认通知书》,并于5个工作日内交清首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交清以上所有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剩余年度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6、本物业范围内的经营网点招牌按商铺管理人规定要求制作安装,制作费用由租户承担,统一外观样式,不得悬挂除出租方审批的统一招牌以外的任何宣传广告牌,并到有关部门办齐相关证照后方可营业,证照须悬挂于店铺内显眼位置。 7、商户承租的商铺按用途经营。 8、商户经营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商铺管理人的相关管理制度。 9、排气、排污须在物业指导下引入公共排放系统,公共排放系统堵塞的,商铺租户必须无条件接收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 10、商铺夜间经营时,噪音不得影响小区业主休息,因违反规定导致他人合理投诉的,除要求整改外,商户将列入诚信黑名单。 11、商铺租户有责任实行门前三包,不得往门前及下水道倒脏水,油污。对未严格进行门前三包造成投诉的商铺,管理人将酌情收取违约金,并敦促整改。 12、装修期3个月(免租),装修按商铺管理人相关要求进行装修,装修期间产生的装修垃圾堆放至指定区域。 13、商铺水电已经开通,租户按时缴纳水、电费,物业费。 14、缴清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并签订《租赁合同》后,15日内完成标的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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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披露 |
1. 整体承租147间商铺的承租人应对所有商铺进行全面的招商运营; 2. 承租户需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租赁期满且无纠纷3个月内无息原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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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置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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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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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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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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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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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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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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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方案 |
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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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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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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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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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荆州大桥支行 账号:576868678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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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成为承租方者,该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未能成为承租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一、如因非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规定缴款的和未签订租赁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交易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规定缴款的和未签订租赁合同的。 二、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租赁合同生效时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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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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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名称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柳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荆州市塔桥北路楚天都市朗园22号楼3楼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16-4088511 |
内容附件: 12.房屋租赁合同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