荧光灯厂207间商铺一年租赁经营权(流拍74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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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底价: ¥1439342.88元 |
挂牌时间:2022-3-25至202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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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G22016 |
保证金: 详见明细表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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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 期:1年 |
业 主:湖北赢泰安防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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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申请与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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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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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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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荧光灯厂207间商铺一年租赁经营权(流拍74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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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22-3-25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4-8 |
项目编号 |
G22016 |
挂牌价格 |
¥1439342.88元 |
标的所在地 |
沙市区长港路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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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 |
1年 |
免租期 |
无 |
首年租金(元) |
1439342.88 |
租赁期总租金(元) |
1439342.88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18096.89㎡ |
出租用途 |
商业 |
目前状态 |
存在原承租户,详见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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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介绍 |
本次出租位置位于沙市区长港路69号,74间商铺,共计出租面积18096.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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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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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湖北赢泰安防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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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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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湖北智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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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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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价格评估值(元) |
¥143934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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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备案)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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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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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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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2-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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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时间 |
202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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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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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首次租金由交易机构代收,剩余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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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递增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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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报名保证金(保证金见明细表)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于截止日17时(法定工作时间)前持保证金进账凭证及有效证件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取得承租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2、承租方同意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凭出租方提供的交易价款转款函将交易价款一次性转到出租方指定帐户。 3、出租项目商铺押金为2个月租金,交纳及退还方式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4、本次招租是以出租方提供的《租赁申请书》及《资产评估报告》(鄂智评报字(2021)第101号)为准挂牌。承租方在收到《承租资格确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缴清首次租金、商铺押金、交易服务费,由出租方与承租方按租赁合同约定交付。 5、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须自行负责清场并承担因清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及一切法律风险。 6、出租方对承租方开具税务发票。 7、如标的中所涉及的房屋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资产评估报告》(鄂智评报字(2021)第101号)中评估信息为准,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8、承租户在租赁期间的水、电、物业等费用合同中约定。 9、交付方式及时间,非闲置的一般在原承租户清场后7日内交付,闲置的一般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交付。特殊情况的相应顺延不作任何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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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披露 |
1、不得从事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的用途,不得用于堆放、存储易燃易爆及危化品,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影响附近住户、影响建筑结构安全。 2、不得以转租、转借、出让等手段,转移或部分转移承租房地产的使用权。 3、承租方对意向租赁商铺进行意向承租时,须向招租方同时提交经营业态、改造方案等入驻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风险,承租方自理。 4、在荆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期间,要求严格按照城市管理要求规范招牌、室内外环境等,若需整改,由承租方承担相关费用及责任。 5、承租方需现场踏勘并对该意向租赁房产的现状有充分了解,同意以现状承租,并承诺不因该租赁房地产的环境、面积大小及品质状况等原因向出租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6、根据原租赁合同条款约定所有租赁合同于租赁到期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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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置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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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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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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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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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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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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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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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方案 |
交易保证金见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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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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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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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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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荆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71690038051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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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款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成交的,该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款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未能成为承租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一、如因非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签订租赁合同和未按规定缴款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交易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签订租赁合同和未按规定缴款的。 二、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租赁合同生效时起,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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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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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名称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胡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荆州市塔桥北路楚天都市朗园22号楼3楼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16-4088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