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弘业管网有限公司10%股权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
G2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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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洪湖市弘业管网有限公司10%股权 |
转让底价(万元) |
26.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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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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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所在地区 |
湖北省 - 洪湖市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1-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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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所属行业 |
建筑安装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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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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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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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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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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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名称 |
洪湖市弘业管网有限公司 |
注册地(地址) |
洪湖市宏伟南路2号办公楼第八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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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胡立炎 |
所在地区 |
湖北省 -洪湖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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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2013年12月23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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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公司(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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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建筑安装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210830875185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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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 |
小型 |
经营范围 |
城市管网开发经营;管道(不含压力管道)、通信设备、电力设备销售(须前置许可及专营专控项目、商品除外),通信技术、电力技术的咨询。(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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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40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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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数量(个) |
6 |
股份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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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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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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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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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胡立炎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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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林建兵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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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洪湖市弘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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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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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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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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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8,042.05元 |
517,446.09元 |
485,050.8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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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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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21,995.86元 |
9,255,102.34元 |
3,366,893.5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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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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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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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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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企业 评估 核准 或备 案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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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 |
5,214,667.44元 |
280,784.94元 |
-837,1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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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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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报 |
10,991,869.53元 |
8,462,096.01元 |
2,529,773.5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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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洪湖市量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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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洪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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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
202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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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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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文号 |
洪湖量信评报字【2021】第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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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评估值 |
26.8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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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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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 |
1106.07 |
1145.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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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负债 |
853.10 |
86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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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
252.97 |
28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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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议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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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放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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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不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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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洪湖市量信资产评估事务所对本次股权转让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洪湖量信评报字[2021]第17号)和洪湖方圆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鄂洪方会证[2021]第C024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2.根据评估报告显示:在未分配利润52.98万元情况下,洪湖市弘业管网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2月28日的市场价值为321.13万元。本次标的股权转让是在转让方分配其应分配利润5.30万元后进行,即转让标的对应的应分配利润为0。 3.其他事项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交易所备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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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账户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账号:576868678649;开户行:中国银行荆州大桥支行),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交易保证金应由意向受让方直接支付,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3.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4.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交款账户。 5.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6.本次转让股权的权属变更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7.本次股权交易应向产权交易机构交纳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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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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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洪湖市弘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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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地址) |
洪湖市新堤办事处宏伟南路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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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向晋贤 |
注册资本(万元) |
17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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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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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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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210837809002010 |
经营规模 |
中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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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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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县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洪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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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洪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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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
2021-7-23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关于同意市弘瑞公司退出市弘业管网公司10%股份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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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机构属地 |
湖北省 洪湖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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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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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 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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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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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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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详细 |
交纳金额(万元)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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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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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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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576868678649 开户行:中国银行荆州大桥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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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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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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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延期挂牌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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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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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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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16-4088513 |